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俞敏洪:董宇辉购买与辉同行的钱我已安排,公司是送给他的
  来源:本溪市某某计算机制造厂  更新时间:2024-11-02 05:38:25

7月25日消息,俞敏宇辉今日晚间,洪董辉同东方甄选在港交所公告,购买公司郴州市某某摩托车销售厂7月25日,钱已董宇辉(买方)、安排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(卖方)及与辉同行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(目标公司)订立出售协议,俞敏宇辉据此,洪董辉同卖方同意出售,购买公司而买方同意收购目标公司的钱已郴州市某某摩托车销售厂100%股权,代价为人民币7658.55万元。安排

随后,俞敏宇辉俞敏洪在抖音评论区表示,洪董辉同“宇辉持有与辉同行所需的购买公司股权购买款,我也按符合上市公司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钱已方式予以安排支付。这句话的安排意思是,宇辉购买公司的钱我安排了,公司是送给宇辉的。”(一橙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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